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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新模式让城市建设“不差钱” 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

2017-12-21 06:34:55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举措。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PPP工作,将其作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举措,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着力在全市公共服务领域规范推进PPP模式,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济宁市儿童公园项目是我市2017年重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采用PPP模式,规划用地约50公顷,计划总投资6.37亿元。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老城区东南片区的环境面貌,对于改善儿童娱乐设施、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加快建设精致城市将起到重要的带动作用。目前,项目规划设计已基本完成。

  市城市管理局市政设施科副科长李广存:“整个项目建设运营期是17.5年,建设2.5年,运营15年,采用政府、财政可行性缺口补贴的形式,对下一步社会资本方的运作,进行缺口补助。预计2020年,整个项目建成投入使用。”

  据了解,该项目由市城投公司代表政府出资,项目注册资本金约1.6亿元,其中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占比达90%。采用PPP模式后,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得到大幅度缓解。目前已完成PPP项目合同签订,部分前期工作也已展开。

  社会资本方项目主管田宇:“现在我们正在做原地貌测量的工作,包括外围土地,还有周围情况的治理,在市政府以及各个部门的配合下,我们这个项目进行得非常顺利。”

  据了解,目前济宁中心城区综合管廊、火炬路日菏铁路跨线桥、凤凰台植物公园等多个PPP项目已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兖州泗河综合开发工程、邹城城区路网建设工程、嘉祥九顶山养老服务和生态综合治理项等部分县市区重点PPP项目也在顺利推进中。为了防控风险、规范运作,对于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的选择,我市严格按照《市级PPP项目财政内部管理办法》、《市级PPP项目操作流程》等管理办法执行。

  市城市管理局市政设施科副科长李广存:“我们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对符合建设条件的一些企业,进行资格预审,纳入资格预审以后,我们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的社会资本方。”

  为推动PPP项目健康快速发展,我市认真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具体扶持措施,采取财政奖补、贴息补助等方式,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对纳入国家和省项目库并获得扶持的示范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扶持;对市政府批准的重点PPP项目,在规划、论证等前期费用方面给予一定补贴。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吸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截至目前,全市储备PPP项目达109个,总投资额1232亿元。其中,入选国家和省级示范项目21个,获得省级以上奖补资金7221万元,位居全省第一位。我市被国务院办公厅授予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地市,也是山东省唯一获得表彰的地级市。(《济宁新闻联播》)

来源:济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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