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6 06:45:00
邀请函
各相关单位:
为打造会展项目核心价值,共同加强展会现场展商、观众体验效果,规范现场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营销质量,我公司决定在2017年度就展会现场运营所需供应商(物料制作、布展、搭建、AV设备租赁、餐饮、租车服务等),实施“供应商入围、评价机制”,现就召开供应商入围说明会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时间:2017年2月20日下午2:00;
二、地点:丞华展览公司5楼会议室
三、内容
1、研讨如何提升展会现场服务质量及效率并听取建议;
2、介绍供应商管理规范及要求;
3、介绍2017年公司项目招标要求及准备事宜。
四、要求
1、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请安排本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参会,其他人员谢绝参会;
3、参会单位首先认可并满足《丞华展览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见附件),方可参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飞 18615668596 邮箱:fei.long@chenghuaex.com
公司地址: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北区G座
附件: 丞华展览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在国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供应商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须具有与会展服务项目相关的内容;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7、供应商必须向我公司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我公司服务业务;
8、我公司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9、我公司有权按照《协议》和供应商对我公司的承诺和实际提供的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事项进行考核和管理,并建立退出递补机制。
10、如供应商实际服务情况与合同及承诺内容不符,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11、如投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偏离市场平均价格,我公司有权对供应商进行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12、如有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进行投诉,我公司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供应商及时消除影响、弥补损失。
13、供应商履行协议的情况,作为第二年项目招标的评分依据。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