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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促进会展业发展打造特色名城 最高奖励20万

2015-03-06 02:27:00

  3月5日,记者从潍坊市会展办公室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了《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会展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经过5年到8年的努力,将潍坊打造成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全国特色会展名城。市级还安排一定规模的现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市级会展业宣传推介、招商引展活动经费补助、中心城区重大展会举办单位奖励。本意见已经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2月10日。
 
  目标 经过五到八年 打造会展名城
 
  “会展业是朝阳产业,是未来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部分,对于促进消费和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市会展办相关负责告诉记者,办一次展览拉动的经济效益较大,市政府出台这一《意见》,就是树立大会展理念,强化产业统筹协调,促进会展业与城市经济、城市文化有机结合,推动展览、会议、节庆与商业、旅游、文化、娱乐、体育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互动发展。借鉴国内外会展业发达城市的先进经验,创新机制、优化环境、拓展市场,助推全市会展业做大做强。
 
  将来,要按照设施现代化、项目品牌化、市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专业化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配套服务、培养专业人才、加大政策鼓励,培强做大一批经营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会展企业,打造具有潍坊特色、知名度和影响力大的品牌展会。经过5到8年的努力,将潍坊打造成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全国特色会展名城。
 
  任务 培育本地品牌 鼓励特色展会
 
  《意见》提出了培育壮大会展市场主体、加快建设会展核心功能区、完善展馆配套设施、推进展馆多元化经营、积极申办国内外品牌会展和高端论坛等五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力度培育本地现有品牌展会,重点鼓励特色产业品牌展会。根据城市和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会展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会展业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功能,形成优势互补的会展场馆群。
 
  以场馆建设为重点,改善会展基础设施条件,夯实会展业发展基础。引导展馆运营公司走“场馆经营+多元经营+自主办展”的路子。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协会及专业办展机构的沟通联系,搜集办展信息。“以建立中日韩自贸区为契机,集中力量申办中日韩产业博览会,发挥其平台辐射带动作用。以在我市建设东亚畜牧产品交易平台为契机,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国外品牌展会、论坛,促进我市与国际经济的合作与交流。利用各种资源、渠道,全力申办全国性大型品牌展会,力争每年有2个以上知名品牌展会在潍坊举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合申办机制。各有关部门力争每年引进或举办一个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展会。”市会展办工作人员介绍。
 
  措施 展会主办单位 可获相应奖励
 
  为了优化会展市场发展环境,《意见》要求规范会展业市场秩序,强化会展业行业自律,完善会展行业组织体系,组建潍坊市会展行业协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会展活动;由国家部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及有关协会组织主办,由市政府联合主办或承办、协办、支持的会展活动;展位500个以上或参展商500家以上,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会展活动;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规模大、影响和带动力强的其他会展活动等,可以申请以市政府名义主办、承办、协办。
 
  《意见》同时要求健全完善会展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介力度。
 
  《意见》指出,各级政府对会展业招商引展活动、举办展会活动进行适当经费补助和奖励。市级安排一定规模的现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市级会展业宣传推介、招商引展活动经费补助、中心城区重大展会举办单位奖励。对在中心城区举办的展会活动,按展会天数和规模给予举办单位奖励5万元或1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举办的展会,按以上范围和规模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20万元。
 
  对已享受我市市级有关资金支持的展会项目,汽车、房地产展会项目以及非市场化运作的展会项目,不纳入奖励范围。(记者 齐英华)(原载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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